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要求,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自治区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了推进新疆自治区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总体要求,明确各地要尽快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基础设施,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全区餐厨垃圾收运监管全覆盖,完成餐厨垃圾收运体系,推进非居民餐厨垃圾收费机制改革。
【方案】建议实施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按照“生产者付费”原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宾馆、饭店等公共机构及其他相关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计量收费机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非居民餐厨垃圾计量收费标准,加快非居民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运行机制合理化,完善非居民餐厨垃圾排放登记管理,建立健全提高收运单位服务质量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非居民餐厨垃圾定额管理和累进加价制度。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自治区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