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苏信有达小编整理了已经确定实施垃圾分类具体时间的城市。除北京和上海外,山西、苏州、铜陵等城市于2020 年6月
1 日开始实施,武汉和扬州决定将于 7月
1 日启动垃圾分类。 ( 详情阅读:“强制时代”逐渐铺开
6地明确垃圾分类实施时间 )
本篇我们继续来看还有哪些城市将要或已经开始为实施垃圾分类做准备了呢?
哈尔滨
6 月4 日,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动。按照计划,哈尔滨市将抓紧完善与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采取“袋、桶、点”相结合的方式,同步启动四分类收集容器的配置及“撤桶并点”工作。并明确 12 月底前全市城区居住区、公共机构及相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 100%,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
处理系统。
乌鲁木齐
《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经乌鲁木齐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 6月30
日起施行。近日,乌鲁木齐市正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完善垃圾分类设施,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从而保证垃圾分类的实施效果。
烟台
7月1 日起,烟台将实施垃圾分类,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四大类。同时,烟台要求分类收集容器应统一外观,印制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公共机构率先实行垃圾分类,重在引导居民分类投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
海口
《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明确自 2020 年10
月 1 日起,海口开始开展强制垃圾分类工作,而自 8
月 1 日起,对学校实行强制垃圾分类。单位区域和居住区域的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三亚
根据三亚发布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可知,自 10月 1 日起,全市全域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0
年 8 月 1 日前,各区至少完成不少于 1个社区居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数量适宜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在收集点上建设适量的生活垃圾分类屋或配置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柜。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城市通过相关的实施方案,具体开始实施垃圾分类的时间还未确定。
菏泽
6 月
5 日,菏泽市召开了第82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中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菏泽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将要加大宣传力度,补强短板,完善体系,规范从源头到末端的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成立工作专班,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试点,加快建设进度。
济南
6 月
5 日,济南就《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 月 5 日。济南明确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济南规定初次违反分类投放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可以通过参加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培训和考试、担任垃圾分类志愿者等方式,免除相应的行政处罚。
南宁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印发《南宁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计划》提到, 8月底,南宁市将出台《南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规范。其内容将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按照“大分流、小分类”原则,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全国各地推进垃圾分类仍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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